The meaning of lif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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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生的意義是什麼?」

這個老問題的答案非常簡單,人生的意義就是在找尋意義不管它是什麼、從何而來。只要找到一個整合後的大目標  ,  就可以為人生帶來意義。

意義這個詞的第二個解釋,是指用意,這個解釋也可以用來說明如何把整個生命變成一場心流,並藉此創造意義。光是將所有目標整合成一個大目標還不夠,我們還得在面臨挑戰時堅持到底行。有目標就得努力,有意圖就得付諸行動。我們可以說這是追求目標時的決心,重要的不是這個人是否達成目標了,而是他是不是為了這個目標努力過。力量。很少事情比明明知道自己該做什麼,卻不願付諸行動的人,更叫人覺得可悲  ,  英國詩人布萊克以他慣有的重話寫道:「有想望卻不付諸行動的人,是滋生瘟疫的溫床。」

第三個  ,  也是最後一個追求人生意義的方式,是前面兩個步驟的結果。下定決心去追求一個重要的目標,並將所有活動匯集成一場心流體驗時,將會得到意識上的和諧。清楚自身欲望並且有決一心實踐它的人,他的情感、思想與行動可以互相配合,内心自然也能和諧。而内心和諧的人知道不管做什麼或發生什麼事,都不應該把精神能量浪費在懷疑、後悔、罪惡感或恐懼上。就是這種一致性,讓有些人凡事處之泰然,擁有内在的力量與寧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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